我们不是中基协,我们只是协会的“搬运工” 附违规处罚案例 马思慕 132-2011-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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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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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规模类、提示类公示信息均来源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已书面承诺所有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基金登记备案信息不做实质性事前审查。公示信息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投
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时须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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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撤销管理人登记名单的红头文件(保护隐私,会有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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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案例说明的问题,环环相扣,法律就是法律,制度就是制度!充分说明了,侥幸心理,打国家的擦边球
是不成立的,早早晚晚你会阴沟里翻回船的。平台不补录信息,不填报提交,一查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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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中基协,我们只是协会的“搬运工”
正规合法的代理机构,可以让您步步为赢,顺风顺水!
可做基金备案(证券、股权、创业),其他类备案现协会已暂停申请。听说市场其他类的壳现在是个香饽饽!
可提供律所尽调出具法律意见书,重大事项变更,风控高管人员等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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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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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住房新政30日起实施 5年完成25万套供地
昨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与8月3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大的变化是
删除了购房人可购买政府份额的内容,这意味着政府将暂不出让共有产权住房份额。《办法》将于2017年
9月30日起开始实施。证券时报将《办法》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逐条对比后发现,对于共有产权住房
的再上市管理,征求意见稿中有一段表述是这样的:“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经协商一致,可共
同向其他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家庭转让房屋。新购房人取得商品住房产权。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
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
商品住房产权。”而在正式发布的《办法》中,这段话被全部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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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中基协我们只是协会的搬运工 附违规处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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