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公司注册/年检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样办理
北京
[切换城市]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样办理

更新时间:2017-07-12 10:16:18 浏览次数:63次
区域: 北京 > 丰台 > 科技园区
类别:代办审批
地址:航丰路1号时代财富天地A座1607
中海启航集团旗下的联邦创业网,从事工商行业十多年。
公司秉承“信誉至上、快捷、合理合法”为宗旨,同时获得工商部门和顾客的极大信任和支持,
公司拥有丰富的资源与人脉,广阔的资源以及良好的信誉,为广大企业解除后顾之忧!
我们公司无论是整体报总价,还是分开报各项费用,报完为止,  
签订代办合同,中间不加价,从不乱加其他费用,诚信为本。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 之日起3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报文化部审批.
联系人:孟经理
:13810721131
座机:4009606101
网址:ft.lia***.cn
地址:丰台区航丰路1号时代财富天地A座1607
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6年12月26日
UID:347876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