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条件)和时限
(一)范围(条件)
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纳税人。
(二)时限
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注册地址前,或在住所、经营地址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主管机关申报办理转出税务登记。
二、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出示资料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已变更的纳税人)
(二)提交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已变更的纳税人)
3.税控密码器、IC卡(购买税控器的纳税人提供)
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缴销登记表》
5.《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国标)
6.《纳税及发票情况表》
7.《纳税人情况通报书》
8.《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9. 《终止三方协议申请表》(数字证书用户纳税人)
10.国家税务总局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北京税务跨区县转出事项
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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