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美容诊所:北京中医门诊部、北京口腔科诊所、审请流程
中医诊所 一.房屋和布局
㈠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㈡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各室独立,通风良好、清洁明亮,设置合理,有明显的标志牌。
二、人员
㈠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
㈡经批准设置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士以上职称的人员。
三、设备设施
㈠有与开展诊疗活动相适应的设备和中医诊疗器具;
㈡配备液、紫外线灯、高压锅等设施;
㈢医疗废物容器和暂存场所应符合国家规定;
㈣药房配备100种以上,药柜(橱)应满足所有明显摆放需要。
四、工作指标
㈠抽查30天门诊日志,填写规范率达到90%以上;
㈡抽查100份,书写规范率达到90%以上;
㈢抽查100份,使用规范率达到90%以上;
㈣抽查30天记录,规范率达到90%以上;
㈤医疗废物储存与处置符合要求。
五、规章制度
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欢迎新老客户咨询我公司24小时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我公司有十年的审批经验为您指导总部:北京市丰台区顺三条21号院2号楼3层311
北京中医门诊部医疗美容机构新申请
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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