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公司注册/年检 > 代理北京市医疗美容诊疗机构审批
北京
[切换城市]

代理北京市医疗美容诊疗机构审批

更新时间:2017-04-13 12:04:51 浏览次数:45次
区域: 北京 > 丰台 > 刘家窑
类别:代办审批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刘家窑桥东嘉业大厦二期二号楼3层
医疗机构设置须知
北京中企助立投资咨询事务所专业办理北京市朝阳区医疗机构设立(综合门诊部、中西医门诊部、中西医诊所、口腔门诊部、口腔诊所、医疗美容门诊、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医院审批)材料申请•上报•验收•卫生•环保•消防一站式服务。
一、办理程序:
申请人选址→筹备材料提交至区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窗口服务大厅→大厅接收材料→卫生计生委医政科受理→现场勘查→公示→审核→审定→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审批。
二、提交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原件1份) ;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
4、选址报告(原件1份);
5、建筑设计平面图(复印件1份);
6、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
7、同意开办医疗机构证明(原件1份);
8、资信证明(原件1份,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申请设置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和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
10、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11、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1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人声明书(原件1份);
13、合伙协议书(原件1份,由两个以上个人或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申请的需提交该项材料);
1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该项材料);
1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设置医疗机构选址的注意事项
1、在新建或改建的居民小区内,只设置配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设置其他医疗机构;
2、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置医疗机构;
3、居民住宅楼下(包括底商),不得设置含有放射性、传染性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即不设置各级各类医院、综合门诊部、口腔门诊部和含有放射项目门诊部等医疗机构;
4、房产证载明的房屋用途不是商业用途或医疗用途的房屋不设医疗机构;无房产证明的房屋或无规划证明的地点不设置医疗机构。
5、新设医疗机构地点与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保持安全距离;
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7小时前
7小时前
注册时间:2016年04月26日
UID:288660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