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
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必须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2、要注意保存使用证据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但在实际中,经常出现有些注册人虽然存在使用行为,但由 于不重视保存原始资料而提交不出有效的使用证据,结果导致商标权丧失的情况。此外,在涉外注册过程中有些国家的注册管理部门也要求提交使用证据,或者在双 方有争议的情况下根据使用证据来确权。因此注册人特别是经营管理不太规范的中小企业更要注意保存使用证据。
3、要注意对商标的合理使用和适当宣传
《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如果商标注册后,3年没有使用,则可以被其他人申请撤销,从而使得他人获得该商标及其权利。
4、当企业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对其商标信息进行变更
《商标法》第49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 可加急 可包授权;
商标驳回复审,异议与答辩,专利审查意见答辩;
商标转让办理加急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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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应注意哪些
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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