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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境外投资审批!

更新时间:2016-11-24 12:25:32 浏览次数:62次
区域: 北京 > 朝阳 > 劲松
类别:代办审批
地址:富顿中心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如何进行?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申请的依据:
境外投资办理核准或备案的依据是《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三号),如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申请的条件:
、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二、企业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
第三、企业自身的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上具有跨国公司的比较优势;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申请的材料:分为两种形式备案和核准;
、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所需的材料
1、《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
1、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2、《境外投资申请表》(加盖印章);
3、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4、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5、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表》;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办理程序
1、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境外投资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样式见附件2),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报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表》填写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且企业在《备案表》中声明其境外投资无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颁发《证书》。企业不如实、完整填报《备案表》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不予备案。(自己看)

2、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3、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投资方不属同一行政区域,负责办理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或核准结果告知其他投资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承办时限:
备案:10-15个工作日
批准:60个工作日
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6年11月21日
UID:33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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