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文网文资质
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文网文资质,快速审批,联系李会计 1312-680-6008
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文网文资质,快速审批,联系李会计 1312-680-6008
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发行和网络游戏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单位的名称、住所、 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确定的网络游戏经营范围;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人员;
(四)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五)不低于100万元的注册资金,其中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审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文网文资质,快速审批,联系李会计 1312-680-6008
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文网文资质,快速审批,联系李会计 1312-680-6008
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文网文资质
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2小时前
7小时前
7小时前
7小时前
7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