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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经营性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6-08-19 13:10:39 浏览次数:56次
区域: 北京 > 丰台 > 西客站
类别:公司注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4号楼716室
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经营性互联网
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经营性互联网单位设立,从事网络文化活动,联系李会计 1312-680-6008。
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经营性互联网单位设立,从事网络文化活动,联系李会计 1312-680-6008。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续办。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经营性互联网单位设立,从事网络文化活动,联系李会计 1312-680-6008。
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经营性互联网单位设立,从事网络文化活动,联系李会计 1312-680-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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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6年07月05日
UID:306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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