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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备案 出具法律意见书

更新时间:2016-08-10 09:07:05 浏览次数:48次
区域: 北京 > 朝阳 > 四惠
类别: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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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备案 出具法律意见书
基金管理人备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基金备案,出具审计报告,联系李会计1312-680-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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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管理人登记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有何要求?名称是否必须含有“”相关字样?
根据《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此外,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

2、基金管理人登记对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实收资本/实缴资本、实收/实缴比例等有何要求?
针对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不足100万元或实收/实缴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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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6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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