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注册一家文物销售公司有哪些要求
文物普查对文物类许可办理带来哪些不便
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具体有哪些变动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审议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在保持章节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将条文由现行的80条增至92条。修订草案坚持保护完善保护管理制度,提出妥善处理保护和利用之间关系,并规定加大处罚力度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等。
经营文物单位必须要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批,合法取得文物经营许可证、文物商店设立批复等红头文件许可。而且还会针对文物类许可的办理要求有所变更,想要了解相关行业资讯的随时联系我们。文物类许可办理要求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更改,有想法就尽快把办理要求提上日程。
现在文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要求还是原来的审核要求:
1. 注册成立文物销售公司,需要提供拟任公司的股东、法人、住所注明、注册资金金额等;
2. 文物销售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需要实际拿出钱入资到公司账户,并且出具验资报告;
3. 文物销售公司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具备保护文物的设施设备以及技术手段等材料;
4. 聘用五名文博专家任职,需要专家提供的职称证、退休证以及聘用合同等材料;
5. 一些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目前的文物经营单位还是按照之前的政策进行审批,但是有一点要给大家说一下,从2023年11月起有为期三年的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因为工作量非常大,专职人员不满足工作量,只能在民间经营单位或者相关文物类单位抽调人员,而且支付高额的聘用费用。这样一来严重影响接下来文物类许可的办理周期。文物专家本来就少,这普查一旦开展,严重影响我们聘用专家的周期,以及文博专家的聘用费用,所以有想法的就尽快决定下来,把办理周期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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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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