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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问题小常识

更新时间:2023-02-28 17:58:41 浏览次数:46次
区域: 北京 > 大兴 > 亦庄
类别:其他
地址:北京大兴火神庙商业中心D1012
税务问题小常识
一、公司无论是否有业务,都需要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
很多人认为,有生意就申报,没有生意就不用管。其实不管有没有生意,只要有生意,就一定要申报。确实没有收入可以做零申报。有些人认为纳税时必须申报。月收入3万元以下,免税无需申报……纳税人不申报的,根据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纳税人。一定要记住,不管公司的利润,亏损免税还是其他,只要不取消,都必须按月申报。
二、公司财务有会计,但要自己管理。
很多技术大佬认为税务、财务都是会计的事情,不需要管。对于老板来说,他确实不懂财务,不懂那些报表,但他需要经常和财务沟通,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起码,要了解公司的资产和利润情况,适当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企业成功申请“一般人”后,不可取消
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不需要解释,这是法律规定的。
四、发票需仔细保管,丢失发票要罚款
发票就是钱,妥善保管空白发票、开具好的发票虽然向税务机关领用发票免收工本费,可丢失发票却是要罚款的。丢失发票可能会被处以高3万元罚款。如果不慎将发票丢失,应于发现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以争取从轻处罚
五、购买虚假发票违法,达到一定标准坐牢
虚开发票什么的就不说了,严重违法行为,轻则罚款,重则面临刑事处罚,目前还是存在虚开的现象,但是“金三系统”功能强大,发票电子底帐全方位采集、查验、对比,一张发票都跑不了,当初抵了多少就得补交多少税,还有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要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迟早会被查出来,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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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21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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