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和组织机构代码 证正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已有或拟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5)辐射工作人员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
(6)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帐管理制度等);
(7)事 故应急相应机构及应急预案;
(8)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以A4纸装订成册,前面附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