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丹麦公司需提供的材料:
1 公司名称(英文)
2 注册地址 (可由我方提供)
3 至少1位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影印件(少一位股东)
4 签署《个人委托书》,加盖指纹;
5 签署《公司委托书》,加盖法人章;
6 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加盖指纹,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盖章;(我方提供样本)
7 股东资料在户籍所在地公证, 丹麦驻中国大使馆盖章.
8 注册资本银行到位证明(资本17000欧元)
注册丹麦公司后应得文件:
1.公司注册证书;
2.公司章程;
3.公司股东会议记录簿;
4.法人公章、钢印;
在丹麦,本国国民和外国投资者在遵守丹麦公司法的前提下,可以独立的法人实体的形式,设立性机构从事商业活动。独立的法人实体既可以是公共有限责任公司PublicCompany简称A/S,也可以是私人有限责任公司PrivateCompany简称ApS,这是在丹麦设立商事组织常见的两种形式。这两类公司必须分别遵守《公共有限公司法》和《私人有限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