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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北京市互联网信息经营许可证流程-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6-01-26 14:07:41 浏览次数:147次
区域: 北京 > 丰台 > 世界公园
类别:公司注册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天创世缘B1座1703
代办北京市互联网信息经营许可证-咨询电话-136-914-600-52-孙先生
类型: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如果经营网上交易需申请交易许可证。
    经营性的是针对展示信息进行收费,非经营性是针对展示信息不收费。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互联网信息经营许可证
申请部门:北京市食品监督管理局
收费事项:不收费。
行政审批:4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请
(一)申请条件:
1.2名或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的人员。
2.一名本科计算机专业的人员。
3.网站内容符合互联网信息申办要求。
(二)申请方式:现场提交编写的申请纸质材料。
(三)我们申请所需材料:
1.网站后台登入地址、登入、密码。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站域名证书。
4.两名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人员的证明证件。
5.一名网站负责人人员的证明证件。
6.网站主服务器所在地址。
7.法人配合签字、配合盖章。
公司的联系方式。
四)提示强调: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一)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二)受理岗位:
行政许可受理人员(承办人、负责人)。
(三)岗位职责: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代办北京市互联网信息经营许可证-咨询电话-136-914-600-52-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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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5年12月01日
UID:256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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