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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业务许可证年检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6-01-12 08:54:49 浏览次数:66次
区域: 北京 > 朝阳 > 双井
类别:代办审批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2座19层190室
ICP即icp经营许可证(互联网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申请年检的时间是每年的1-3月,说是icp年检其实是针对于从事经营性网站运营的企业一年的运营情况财政等方面的审核,审查企业是否有违规违法的行为,icp年检的审批机构是地方通信管理局,年检的时间是icp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每年1到3月份,那么申请icp年检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呢?

icp年检审核材料

一填报表格
1、基本情况表
2、相关业务情况表(选填,无业务及末开展业务的表格不需要)
3、公司2010年度年检承诺书(要求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年检材料电子表(年检材料电子表通过磁盘拷贝方式提交)
5、信息安全专项年检材料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每项材料必须加盖参检单位红印章,并装订成册。
2、特别规定事项原件右下角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年检情况记录表中无记录的不需提交复印件。
3、办理年检手续的持证单位送交以上资料时不需要带许可证原件,变更和年检手续同时办理的持证单位,只须同时提交年检和变更材料,许可证原件也不需提交。
4、所有纸质材料除法定代表签字外一律不得手写,特殊情况下需手写的,须加盖公司印章。年检材料不完整的,将退回重填。相关数据不真实、无效的,将在网上公示,并退回重填。没有按要求提供年检材料的,将退回整理。
5、1月1日至3月31日止提交以上资料进行年检,年检合格单位应在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持经营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证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携带法人委托书)办理合格或经整改合格盖章事宜。
6、1月1日至3月31日止提交以上资料进行年检的合格单位加盖“年检专用”章和“年检合格”章。从4月1日到4月20日提交以上资料进行年检的,合格后加盖“年检专用”章和“经整改合格”章。不再办理盖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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