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公司注册/年检 >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中外两方应先出具的证明
北京
[切换城市]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中外两方应先出具的证明

更新时间:2019-11-29 19:36:04 浏览次数:53次
区域: 北京 > 昌平 > 阳坊
类别:代办审批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中外两方应先出具的证明:
  1、中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事业法人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外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企业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其护照复印件或长期居留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双方签订的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2、进口设备清单(无进口设备的不用提供);
  3、拟办企业董事会名单;
  4、中方营业招照复印件(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
  5、外方公司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及银行资信证明(股份公司还应提供股东股份证明);
  6、拟办企业联络员相片2张;
  7、拟办企业场地来源证明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投资者名录和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名录各一份。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具体比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得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老客网上看到的,谢谢!
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3小时前
3小时前
注册时间:2019年08月20日
UID:634765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