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建部岗位证颁证机构名录何时公布?
答:请关注住建部。
2、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在哪里参加培训考试?
答:我市相关培训机构的名录请关注北京市住建委。
3、有职称人员的证书是哪里颁发的?
答:《标准》中所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是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详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2”。
4、原资质类别合并以及取消三级资质标准的企业,应如何换证?
答:按原标准取得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建筑智能化、电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三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标准》中相应二级专业承包资质换证;按原标准取得建筑防水工程二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一级专业承包资质换证。换证时企业均需满足新资质等级的标准方可申请换证。
---详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四十四条—5”。
5、有职称人员的专业如何界定?
答:目前,有职称人员的专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京建法〔2015〕7号)文中所明确的专业名称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