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注册基金公司/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专业代理注册基金公司,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基金登记备案。备案经理:尹经理 153-1144-9112
注册基金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基金公司所需材料:
一、股东、法人代表、监事、执行董事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注册内资公司,股东的身份证明主要是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公司投资);法人代表、监事、执行董事等的身份证明为身份证。
注册外资公司,股东的身份证明主要是护照(外国个人投资)或开业证明(外国公司投资);法人代表、监事、执行董事等的身份证明为护照。
公司的法定代表还需提供彩色照片。
二、注册基金管理公司地址证明
主要是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证性质必须是商用或工业用途)、租赁协议和租赁发票。若注册上海外资公司,还需办理房产证查询单。
三、注册基金管理公司资本验资证明
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财务人员身份证明
包括财务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与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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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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