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基金会的基本条件176oo27oo58
申请设立基金会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
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转让北京****基金会
经营范围:扶贫济困,资助贫困学生和困难人群,社会灾难救助。
已做过慈善组织认定,免税资格认定,实缴200万,基金会本身就是免税企业。
有想了解的朋友,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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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一家北京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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