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
食品流通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发放
刘涛
一、申请
经营者向许可机关提出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应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许可证发放部门受理人员向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并一次性告知办理所需材料。
食品经营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已取得主体资格的加盖企业公章)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忘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于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5、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2、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五)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具备的其他制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