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基本介绍
北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曾经多次获得北京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代理机构称号。曾为多个企业进行过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并担任一些大型企业的知识产权顾问。各类业务量稳步增长,为国内通信行业、信息产业、家电行业、医药行业、食品饮料行业、制造业、仪器仪表行业、新型材料业等企业提供了商标等法律服务,公司还与香港、台湾、澳门等地的客户和代理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客户能够提供给我们机会,使我们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客户和我们一起,更上一层楼。
注册商标异议与撤销
注册商标异议申请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其附件(提出异议的理由及材料)一式二份。 2、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
填表须知
1、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异议期的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可按规定顺延至节假日后的个工作日。
2、异议理由可另附于异议书之后,并附上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
3、商标局将《商标异议书》副本转交被异议人,限期在三十日内答辩。不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由商标局进行裁定。 注册商标撤销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属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商标注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商标注册。
如果注册商标属于下列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容易导致混淆的;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误导公众,致使该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地区,误导公众的,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除外;
与他人在先取得的权利(版权、专利权、姓名权、、公司名称权)相冲突的;
与他人已经使用并已取得一定影响的商标相同并且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对恶意注册的,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