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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更新时间:2019-05-25 10:49:54 浏览次数:48次
区域: 北京 > 海淀 > 知春路
类别:办证咨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08号豪景大厦
主要内容
1、注册申请表:  申请表中包含了申报产品、申报者相关的基本信息,应填写规范,避免后续纠错。  申报产品名称的确定,药监局在今年7月10日刚刚发布了征求意见的《医疗器械命名规则(试行)》,建议企业根据此规则,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分类界定通知、国家局发布的其他文件进行综合考虑,确定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注册单元的划分,参照《有/无源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原则(征求意见稿)》进行。  产品分类,则按照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执行。
2、证明性文件  对于创新医疗器械,须额外提交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审查通知单;对于境内申请人委托其他企业生产样品的情况,额外提供受托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协议。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涵盖申报产品类别。
3、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清单  安全有效清单应填写规范、详细。对于清单中不适用的各项要求,需要说明理由。对于适用的要求,须将证明性材料在注册申报材料中的编号列出,方便审评老师查阅。“为符合性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并不限于注册申报资料范围,若有其他文件也能作为客观证据,比如体系文件,同样需要将文件名称填写进清单中,并且注明其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编号以备查。
4、综述资料  工作原理与作用机理容易发生混淆,工作原理主要体现为物理作用,而非药理学、免疫学或代谢方式;而作用机理则是描述产品发挥其功能的原理或道理。  如果产品含有配件,配件信息需要体现在结构组成中,推荐提供图示进行说明。  关于适用范围,除狭义的适用范围外,还需要提供预期使用环境与适用人群的信息。  对于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信息,建议提供得尽量详细,可以从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标、作用方式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入手进行讨论,以证明申报产品的安全有效性。  如果有其他需说明的内容,例如已获得批准的部件或配合使用的附件的批准文号和批准文件复印件,预期与其他医疗器械或通用产品组合使用的说明建议,也需要写出来,以避免发补。
5、研究资料  产品性能研究,类似于原先的标准编制说明,可以采用对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采用的检验方法和确定依据进行逐条说明的方法进行准备。  生物相容性评价从原先的注册产品标准中独立了出来,在研究资料中单独做讨论,关注成品与人体间接或直接接触的材料的安全性。  生物安全性不同于生物相容性,关注同种异体材料、动物源性材料或生物活性物质等具有生物安全风险的材料。  如产品为/产品,按照生产企业和终端用户/方式不同,需要分别提供/工艺、验证报告等相关资料;若采用EO等易导致残留的化学物质,需提供残留物的信息、处理方法及相关研究资料。  产品有效期和包装研究涉及到的试验:产品老化试验、疲劳试验(使用次数验证)、包装运输试验,必须提供验证材料予以证明。  临床前动物试验:如适用,应当包括动物试验研究的目的、结果及记录。  如受试产品为首次用于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建议先进行该产品的动物试验。根据风险程度,对于其他情况,例如:能量输出设备、成熟产品如增加新的工作模式、改变输出能量等,也需要考虑进行动物试验。  软件研究:可以参考《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准备。
6、生产制造信息  推荐使用流程图描述生产加工工艺,并注明关键工艺和特殊工艺(主要适用无源产品),说明过程控制点。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加工助剂,需要明确出助剂的使用情况及对杂质的控制情况。如果有多个研制及生产场地,需要概述每个研制、生产场地的实际情况。
注意事项
要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具体要求请参照各地区药监局的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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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9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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