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劳务派遣证
全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什么叫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机构根据要派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要派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要派单位,受派劳动者在要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机构从要派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实际用人单位是不会为劳务人员缴纳公积金的。
行政许可条件:
1.注册资金200万(需要验资报告)
2.必须是实际的地址,对面积大小没有要求(现场核查地址)
申请材料清单: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2.公司已成立,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司未成立,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司章程(复印件一份);
4.公司已成立,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公司未成立及当年设立的公司,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型号、用途等内容(原件一份)。
7. 公司已成立,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司未成立,提供股东大会对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8.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复印件一份);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复印件一份);拟与劳务派遣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样本(复印件一份)。
监督检查:
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31日,向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下列事项:
1.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年度检验情况;
3.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
4.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5.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6.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7.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8.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所需资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房产证和租赁合同
6.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原件
7.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9.需要一个劳务派遣系统(里面需要有客户记录,),没有的话不要。
张经理I3*39I866O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