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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成立条件/审批注册基金管理公司

更新时间:2014-10-30 11:03:14 浏览次数:38次
区域: 北京 > 海淀 > 学院路
类别:公司注册
地址:基金公司
本公司专业代理注册北京基金管理公司,代理注册小规模公司,代理注册基金公司。如有疑问可咨询尹经理153-1144-9112为您一一解答。

如何成立并运作一支基金?

基金是一个宽泛的概念,非共同基金的投资机构都可称为基金。现在市场上阳光化都是一些合法的信托投机机构,他们的资金募集方式大都是一些自己熟悉的大型高端客户。还有一些是亲戚朋友间的代理委托形式,这类形式都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

从小做起,量力而行,低调严谨。
成立条件

【1】、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 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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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3年03月05日
UID:55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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