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一般是经营主体决定终止经营向登记注册机关履行的登记程序。
吊销则肯定是登记注册机关对严重违法的登记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
前者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后者则是被动的。
但注销也有几种非自主状态的情况:
一、个体工商户无正当理由不验照,工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后仍不改正的,工商机关应做出注销决定;
二、个体工商户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工商机关决定收缴其营业执照后当事人不恢复营业的,应注销其营业执照;
三、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做出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在依法履行清算责任后申请注销登记,当事人拒不申请或者本已解散无法申请时,应由登记机关公告后予以注销。
企业没有参加年检,吊销营业执照了,税务方面不会自动销户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应在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宣告终止之日前,或在被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注(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件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