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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企成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工商机关批准成立的咨询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北京市建委(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园林局(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工商局(北京工商注册代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税务咨询)以及规划委(工程设计企业资质代办)在内的国家机关行政审批项目的代理业务,业务咨询:132*6009*0185
北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需要的资料
企业首次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 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⑶ 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⑷ 企业章程; ⑸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⑹ 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⑺ 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⑻ 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⑼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⑽ 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⑾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制度管理。 2、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 资质证书正、副本; ⑵ 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⑶ 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3、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要如实填报《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报出后,不得修改。 申请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4、企业申请资质,需报送《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电子文档一份。附件材料是指除资质申请表以外的其他材料。 附件材料可采用复印件,原件须由资质受理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已审核原件的印章。其中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未注册人员除外)。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的无效。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纸,并分类装订成册。 5、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技术装备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单位审核。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的,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的,应由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资质申请的受理(可自行确定本部门负责受理工作的内设机构),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3、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下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受理和审批程序,并负责审批。审批结果在规定期限内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资质受理和审批部门负责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准予许可的,发布公告并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
中企成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主打代理资质、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劳务分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设计资质、设计施工一体化资 质、送变电工程设计资质、资质升级 (三升二、二升一)、资质备案、资质变更、资质转让、资质托管、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职称、**、**招聘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需要的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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