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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注册有限合伙企业 设立合伙企业条件流程

更新时间:2013-12-10 14:17:18 浏览次数:57次
区域: 北京 > 海淀 > 学院路
类别:公司注册
地址:海淀区
代理注册有限合伙企业 设立合伙企业条件流程
如何注册北京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的注册注册流程 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差异不同 尹先生 183-0110-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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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注册业务

合伙企业一般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的企业,合伙人共同分享企业所得,并对营业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它可以由部分合伙

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一、在概念上的异同
  不同点: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
  普通合伙企业有以下特点:
  1,只能由普通合伙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组成。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有以下显著特征:
  1,在经营管理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均可以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

务,而由普通合伙人从事具体的经营管理。
  2,在风险承担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不同类型的合伙人所承担的责

任则存在差异,其中有限合伙人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企业的成员均为普通合伙人(特殊的普通股合伙企业除外),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成员则被划分为两部分,即有限合伙人

和普通合伙人
关于合伙事务的执行
  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2)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物(2)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相同点: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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