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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审批基金公司【北京】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更新时间:2013-09-11 10:57:48 浏览次数:119次
区域: 北京 > 海淀 > 学院路
类别:公司注册
地址:海淀区
注册审批基金公司【北京】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 申请条件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取得二级资质1年以上;
4、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5、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6、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7、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职专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1人;
8、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10、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11、企业名称须符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颁发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须为“房地产”或“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
12、原有国有和集体企业已完成股份制和民营化改革。
注册基金管理公司联系:尹经理
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3年03月05日
UID:55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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