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三级资质审批
有人夸你,便有人说你不过如此;有人说你随性,便有人说你装;有人说你实在,就有人说你虚伪。你活在这世上永远不可能让所有人喜欢你,每次因他人的三言两语而停下自己的脚步,每次因某些人始终不认可你而闷闷不乐,可你在后的后终会明白,你的人生就是你的,冷暖都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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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经贸大厦A座16楼
承包业务范围:
1.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2.取得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万元;
二.技术条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3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注:新设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二级资质或三级资质,申请二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三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三级资质申请材料:
1.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4.企业章程;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7.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8.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9.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10.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1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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