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怎么办
一、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应向谁提出?
答: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向作出列入决定的机关提出异议;市市场监管委登记的企业,已经委托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经营异常名录工作,也应向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提出。
二、 对被列入异常名录提出异议,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 提出异议后,受理和反馈的时限如何规定?
答: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市场监管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怎么办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未按规定报送2013年度或2014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异常状态)。此类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分类等级降低为“失信”,相关信息已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此类市场主体,抓紧时间补报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修复企业信用,避免因失信行为受到更多不良影响和惩戒。
一、如何补录未报年度报告?
答:补录年度报告与报送年度报告程序一致。企业应登录“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企业年度报告填录页面,进行用户注册并登录,按照提示填写未报年度报告。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保存,并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填写完毕后,应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页面是否已经正常显示年报内容。正常显示的,补录完毕。如不能正常显示,应及时询问技术人员。
二、向哪个部门提出移出申请?
答:企业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应向作出列入异常名录决定的机关提出。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登记的企业,应向住所所在地区(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提出。
三、补报年报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一)加盖公章的补报年度报告。
(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可在公示系统下载打印空白表格)。
(三)登记机关要求携带的其他材料。具体请联系区县市场监管部门。
四、如何办理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答:(一)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所有未报年度报告。
(二)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受理、核实以及审批。
(五)决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监管部门制作决定书并送达企业。企业签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六)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天津市市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移出信息,调整信用风险等级。
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被标记为异常经营状态的个体户,如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恢复正常记载?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以及个体工商户申请恢复正常记载,均应参照以上程序,携带相关材料到作出列入异常名录决定或者标记异常经营状态的市场监管机关申请办理。
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案例
案例一:北辰区某铝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市场监管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信用风险分类显示“失信”状态。企业工作人员表示,在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之后,该企业银行开户行对其已经申请的贷款要求提前还款的同时,不予受理该企业正在申请的贷款项目。要求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才能恢复贷款申请。监管干部热情解答咨询,告知补报年报和提出移出申请的流程,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中益祥和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为您提供的医疗器械二类备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公司吊销、出版物许可证、代理记账、辐射安全许可证、互联网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等服务
公司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吗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果
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5小时前
5小时前
5小时前
5小时前
5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