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的审批设立 北京审批基金
基金公司设立要求
有符合《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基金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条件
(一)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完善,经营稳定,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近1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三)公司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四)拟设立的分支机构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办公场所、业务人员、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拟设立的分支机构有明确的职责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301109620
基金公司的审批设立 北京审批基金
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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