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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如何防止对方恶意转移财产

更新时间:2023-05-15 13:07:03 浏览次数:68次
区域: 北京 > 海淀 > 北京大学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6层
打官司怕的就是胜诉了也没办法执行到财产,恶意转移财产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那么应该如何防止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呢?

恶意转移财产

防止对方恶意转移财产罪有效的办法就是申请诉讼保全。诉讼保全说白了就是为了保证胜诉之后能拿到钱而存在的。

如何申请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申请需要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时候,向法院申请。按照实践要求,要求诉讼保全的,需要有原告进行申请并提供一定担保,且被告存在或可能导致判决无法执行的行为,并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证据意识虽然有所提高,但对于证据保全并不那么简单,很多当事人在交易等过程中只会了解到对方的姓名及电话,身份证号码、户籍信息等内容并不会注意留存,更不用提对方名下房产、银行账户等财产线索信息。但就是这些没有保存的内容,往往在办案时会成为障碍。

申请诉讼保全需要多少费用?

申请保全会产生会有两笔费用:

笔是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担保的形式可以适用财产担保,第三人提供保证担保保险人的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或者是金融机构的保函。办理案件中,我们常用的是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形式,保函的费用在保全数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左右。

第二笔是交给法院的申请费。根据2006年发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的规定,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多不超过五千元。

申请诉讼保全过程时,申请人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典型的就是不知道对方财产信息线索,这时候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您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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