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离不开辩护律师,刑事案件中每个阶段,律师会见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们就来简单的介绍一下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会见的作用。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
一、一审阶段的会见
这时离开庭往往还有一些时间,律师去法院阅卷、领取起诉书后,如果时间允许应当安排一次会见。会见内容主要包括:
1.听取当事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意见
2.核对案件事实,听取当事人的辩解
3.向当事人讲解罪名及相关量刑规定,展示同类判例的量刑参考
4.以图表形式讲解一审审判阶段的诉讼流程
5.征求其对受理法院及承办人的意见,询问是否提出管辖权异议和回避申请
6.审查当事人的辩解,针对重点证据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7.与当事人商讨是否提出非法证据排除、重新鉴定、证人出庭作证、调查取证等申请
8.商讨进一步的辩护方案,提供法律咨询。
二、开庭前的庭审辅导
开庭前的会见往往发生在开庭前一周或一两天,会见内容主要包括:
1.详细告知一审开庭的程序和流程
2.进行庭审辅导和必要的模拟开庭演练
3.提示在发问环节公诉人、辩护人可能问到的问题
4.听取当事人对于质证、辩论和被告人后陈述的意见,并提供法律建议
5.提示庭审可能出现的情况,告知其在庭审过程中的诉讼权利
6.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当事人疑问。
三、上诉期的会见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不是专门开庭宣判的话,而是法院去看守所宣判后再邮寄判决书给律师的话,当事人往往比辩护律师更早知道判决结果,而上诉期只有10天,所以往往律师收到判决书的时候离上诉期满已经很近了。所以,在一审阶段的会见中,我会提前跟当事人沟通好,大概判多久的结果你能接受,大概判多久你会选择上诉,如果宣判出来自己不服,可以先自行上诉,待我拿到判决书会见后再详细沟通,以免错过上诉期。具体而言,上诉期的会见内容主要包括:
1.征求当事人对判决书的意见,确定是否上诉
2.听取意见后就其上诉问题提出建议
3.如不上诉,制作笔录,由其签名确认
4.如需上诉,则起草上诉状,由其签名确认
5.另外制作书面文本与当事人签署确认辩护方案,告知法律后果。
四、二审会见
由于二审案件大多数不开庭审理,如果不开庭的话,会见的内容主要包括辩护方案的确定以及及时反馈案件进展;如果二审开庭审理,则律师需要做详细的二审庭审辅导。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会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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