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时,很多人担心自己的房屋没有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这个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很多征收方在拆迁时将无证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无证房屋能依法拿到补偿吗?
无证房屋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明确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然而,把所有无证房、证件不齐房“一刀切”式的认定为违法建筑是很不公平的,强制拆除“0”补偿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拆迁过程中,哪些“无证”“少证”房屋才能获得合理补偿呢?
因此,对于“无证”“少证”还是要予以分析对待,要结合房屋建造时间,建造使得法律法规立法情况,以及“无证”的原因是什么等等这些方面进行具体判断,才能给“无证房”“少证房”一个公平的对待,给房屋的产权人一个公平的对待。
无证少证房屋拆迁时可以拿到补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无证或证件不齐
房屋作为居住、生产生活的必要财产,具有长期存在的属性,在拆迁过程中会发生世代相传的祖屋,会出现农村演化为城中村的房屋,这些房屋建造时并没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或者当时并不要求办理相关证件,住了n多年,现在面临拆迁时,征收方让这些产权人拿出各类证件,显然是不现实也不公平的。
二、行政原因造成审批手续不齐不完善,不应认定违法建筑
对于一些企业建筑虽然存在时间没有多久的“历史性”,但由于招商引资或者当地发展需要,在建厂支出获得了政策许诺,允许企业先建后批,先生产后补手续,但由于各种行政原因造成后续手续未补齐的,当遇到产业调整、环保关停、水源保护等等原因让企业关停时,却以“无证”“少证”强制关停,也是不公平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各项法规里也有明确体现了,能补则补的原则,所以对于所有“无证”“少证”房屋一刀切式的关停强拆“0”补偿显然也不符合立法的精神,和保护公民财产的初衷。
律师提醒:“拆违”代拆迁仍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当你遇到自己的“无证”“少证”房屋被一刀切式的认定为违建而得不到任何补偿的情况发生时,作为“房主”你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对自己所享有的权利也一定要有清晰的认识和坚定的信心,法律保护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你现在还有机会补齐证件或者补齐证明手续,提醒大家尽快补齐。
拆迁时无证房屋能拿到补偿吗
北京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12月10日
12月5日
12月3日
12月2日
11月29日
11月26日
9月20日
9月5日
9月4日
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