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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的管辖规定北京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离婚纠纷咨询

更新时间:2016-05-19 14:55:31 浏览次数:138次
区域: 北京 > 东城 > 东城周边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路甲26号冠腾律师楼
北京婚姻家庭、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遗产继承律师咨询电话13910298021。
涉外离婚的管辖规定
涉外婚姻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及双方均不系中国公民或内地公民缔结的婚姻。涉外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涉外离婚的管辖规定如下: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刘嘉明律师,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律师,十余年法律实操经验,法律功底深厚,业务精湛。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纠纷案件,熟练掌握婚姻继承法律法规知识及诉讼程序。离婚继承主要业务范围:1、婚姻家庭法律咨询(离婚、继承类案件);2、代为拟定离婚相关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起诉书、答辩状、上诉状等);3、代理离婚诉讼;4、婚约财产纠纷5、解除同居关系纠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6、婚姻无效、撤消权纠纷;7、离婚财产分割案件;8、离婚房产(股权)分割;9、代理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纠纷;10、探视子女权纠纷;11、离婚过错赔偿;12、离婚后财产纠纷;13、协助双方通过法院协议离婚;14、遗产继承纠纷;15、分家析产纠纷;16、法定继承纠纷;17、其他婚姻继承法律事务。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路甲26号冠腾律师楼。 :1391029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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