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通律所是北京市知名的劳动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雇主方的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用工成本控制、劳动争议解决、裁员辞退、劳动法专项培训等业务,代理雇主方劳资争议案件的数量稳居北京市前列,真正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减少用工风险。
律所每年接待上千起劳动法问题咨询,代理三百多件劳动争议案件,本所律师曾受劳动部相关领导指定协助郑煤集团处理涉及 1100名老职工的集体劳动争议案。本所与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都保持良好的沟通,使我们在为企业客户规避用工风险、降低用工成本方面,提供更超值、更放心的法律服务。
律所在长期劳动法服务过程中,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和仲裁委、社保稽核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已协助多家企业解决劳动监察及社保稽核难题,协助拟上市企业开具无违规证明等。
部分成功案例:
本所成功代理朝阳区某科技发展公司与张某仲裁案诉26万全部驳回
本所成功代理朝阳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张某之间的劳动仲裁一案。张某诉称其于2012年9月3日入职该公司,任职销售一职,于2014年5月30日辞职后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6万元,接案后代理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制订诉讼策略,充分发挥开庭经验,仲裁结果驳回其全部请求,该公司领导对此案结果非常满意。
本所成功代理朝阳区某俱乐部公司仲裁案诉49万多仅2万调解结案
本所接受朝阳区某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谭某的劳动仲裁案。谭某称,其于2007年9月12日入职该公司,任部门经理一职,月工资为6000元,2015年11月23日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其后,谭某向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请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延时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未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人民币496,435.45元。接案后,我所代理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制定诉讼策略,经过努力于庭审中与谭某达成调解,公司一次性向谭某支付人民币20,000.00元,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再就劳动关系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公司对该结果非常满意。
本所成功代理朝阳区某工程公司仲裁被诉22万多元全部被驳回
本所接受朝阳某工程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安X之间的劳动仲裁案。安X于2014年6月4日入职该公司从事预算员工作,后被派至委内瑞拉。2015年安X与公司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双方于2015年8月11曰解除劳动关系。其后,安X向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双方于2014年6月4日至2015年8月1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向其支付克扣工资、克扣伙食费、回国路费、延时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共计222174.11元;公司向其补缴2014年6月4日至2015年8月11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接案后,我所代理律师认真研究案情,制定有效的仲裁策略,指导公司准备庭审证据,凭借良好的专业水平和开庭经验,仲裁庭驳回了安X的全部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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