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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发生纠纷要怎么打官司

更新时间:2020-03-09 11:00:28 浏览次数:123次
区域: 北京 > 海淀 > 中关村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6层
网购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打官司等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那么,网购发生纠纷要怎么打官司?

网购纠纷

某先生在某公司设立于天猫网站的网店订购了一部手机并开具相应发票。收到手机后,买家认为与商品介绍页面的宣传不符,遂以该公司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为由向所在地A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承担退还货款及三倍赔偿的责任。该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B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说法:该案中某先生和天猫商店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订立了买卖合同,货物以邮寄方式送达。若消费者和天猫商店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应遵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法律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合同履行地在A,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之规定, 合同履行地A法院和被告(某公司)住所地B法院均可以作为管辖法院。

相关法条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审案件: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 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希望经过专业律师的支招,能让广大消费者遇到以上情况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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