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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罪立案标准

更新时间:2014-10-23 10:38:11 浏览次数:175次
区域: 北京 > 西城 > 西直门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德胜凯旋大厦B座17层
合同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24条、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因此,合同罪立案标准的第1种情形是,个人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不包括单位,要求个人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应当立案追究。  
合同罪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是指,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所得归单位所有,并且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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