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顶言律所法律咨询电话:400-666-3138/18601326218
网址:http://www.bjdylaw.com/2018/xsjf_0815/586.html
大家都知道犯过罪的人,从监狱出来的时候,这个履历上面会说明他犯的什么罪,在找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查看他的档案。
立过案的人有案底吗
北京刑事律师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关于刑罚
刑罚是由国家高立法机关在《刑法》中确定的,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并由专门机构执行的为严厉的国家强制措施。根据《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即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关于自然人,刑法规定只有达到一定年龄并且精神正常的人,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第二,关于单位犯罪主体,是指为牟取单位的非法利益,由单位负责人或者经单位集体讨论决定,实施了《刑法》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其中包括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刑法》对单位犯罪基本上实行两罚制,既处罚单位,比如判处罚金,又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只有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才实行单罚制。
北京律师咨询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只要被法院立个罪名的话那么就会有案底产生,如果法院没有宣判终的犯罪罪名的话,自己就没有案底产生的,但是会有相应的记录,这个记录对自己没有影响。
更多法律知识:http://www.bjdylaw.com/2018/xsjf_0815/586.html
顶言法律咨询热线(北京):400-666-3138;18601326218
北京刑事律师 立过案的人有案底吗
北京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9月20日
9月5日
9月4日
9月3日
9月2日
8月30日
8月29日
8月26日
8月22日
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