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产管理公司转让 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资产管理公司转让 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法律意见书 刘经理 130 2129 2007 北京资产管理公司转让 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法律意见书
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法律意见书通过率较低主要原因在于:
1、申请机构未遵循专业化管理和防范利益冲突原则,兼营非金融业务、信贷业务,未设置相应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拟同时从事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或者同时开展其他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
2、法律意见书未认真核实申请机构从业人员、资本金、住所、设施等情况,未有效确认机构实缴资金信息,不能确认有足够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三是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申请机构真实业务不符,甚至简单抄袭模板,相关制度不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近期随着基金管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告》相关要求的逐步理解,申请通过情况已逐步改善,并趋于正常化。
另以下执照转让:
1、公司名称:北京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年份:2015年
注册资本:1000万
注册地点:海淀区
2、公司名称:北京XX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年份:2015年
注册资本:3000万
注册地点:海淀区
3、公司名称:北京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年份:2015年
注册资本:1亿
注册地点:东城区
4、XX房地产顾问、XXXX房地产顾问
北京资产管理公司转让 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法律意见
北京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6小时前
6小时前
6小时前
6小时前
6小时前
6小时前
6小时前
6小时前
6小时前
6小时前